伊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5年部门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
2015年伊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
决算公开说明
一、 决算汇编基本情况
(一) 报表类型说明
1、 伊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 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
(1)。单位表1户
(2)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
2、本单位代编经费报表1户
(二)单位分类情况说明
1、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
(1)行政单位1个
2、按单位划分会计制度划分
(1)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
(三)单位核算级次说明
1、一级预算单位1户
(四)人员构成
我单位现在职民警93人,工勤人员1人,离休1人,退休50人。所长、政委各1人,副所长3人,正科级31人,副科级31人。
二、基础数据核对情况
(1)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,118.37万元,实际支出1,118.37万元,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,118.37万元。
(2)本年度单位从劳教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后,没有接收戒毒人员,因此没有相关业务支出。
三、 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1、“支出明细表”中“其他工资福利支出”的具体构成
(1)我单位聘用18名临时工人员,每人/月标准900元,两名司机每人/月标准1100元,全年工资支出19.7万元。
(2)年初预算,经社保查实只有1人符合遗属条件,我单位负责1人遗属生活费,全年支出0.5万元;职工住房公积金、年支出46.9万元;托儿费独生子女费支出0.49万元。
2、“三公”经费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,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。
(1)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;目前我所公务用车共计6台;
(2)因公出国(境)支出:零支出;
(3)公务接待费支出:零支出。
(4)2015年度公务用车费用为16.85万元。2014年度公务用车费用为21.1万元,与去年相比减少4.25万元,减少原因为车辆数量减少,预算指标相应减少。
3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不涉及我单位
4、资产负债变动
(1)2014年末我所资产合计:997.1万元
其他应收款:140.7万元(历年往来款项)
固定资产:870万元
(1)2014年末固定资产854万元、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16万元,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值班室房门更换
(2)2014年年末负债合计144.1万元
历年往来款项:140.7万元。
(3)净资产合计:870万元
资产基金870万元
5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
财政性资金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17.39万元,工程类3.22万元全年政府采购支出20.61万元。
四、 支出情况
2015年末支出合计1,118.37万元
(一)行政运行
基本支出:1,098.61万元
1、人员经费:本年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00.0万元,比上年增加9.7%(增长因素为本年职工调资);奖金支出54.1万元(此项支出为2015年度年终一次性奖励支出);
2、机关运行经费:办公费5.47万元、印刷费0.12万元、电费10.14万元、邮电费2.32万元、办公取暖费及职工住宅取暖费65.85万元、差旅费7.20万元;维修维护费15.10万元、工会经费2.12万元、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.94万元以上机关运行经费为111.17万元;
3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.9万元;
4、其他资本性支出7.3万元,用于购买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锅炉房和民警值班室房门的更换
(二)一般行政管理事务
项目支出:19.76万元
其中:本年度电费支出7.19万元,较上一年支出节约2.9万元;加强了照明设备的管理,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,剩余资金上缴财政,年初专项中取暖费支出7.56万元,用于购买原煤单位自烧锅炉使用,维修维护费3.80万元。
